关于开展20-21学年I级竞赛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2 访问次数: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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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I级竞赛工作量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法
根据《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常大[2020]229号)文件第十条,学校对于I级竞赛给予指导工作量补贴,结合竞赛实际情况,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校级选拔赛
校赛获奖的给予30个工作量/项,分为两类情况:
(1)双创类赛事:涉及全校各个学院学生参与的双创类综合性赛事,包含
“互联网+”、“挑战杯”等,按照每个参赛项目实际获奖情况进行计算。
(2)学科类赛事:由责任学院组织实施、统一辅导培训的学科技能类赛事,
按照校赛获奖人数/30进行折算后再计算工作量。
2. 省赛、国赛
省赛未获奖的给予40个工作量/项,省赛获奖的给予50个工作量/项;国赛获奖的给予60个工作量/项。对于未开展校内选拔赛直接参加省赛或国赛的未获奖项目,工作量视同校赛获奖执行。
二、注意事项
1.计算时限: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Ⅰ级竞赛全国总决赛结束,项目获奖正式发文的时间为准,每一届竞赛只统计一次。
2.校、省、国赛获奖工作量认定仅限于等次奖(如特、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等),不包含参与奖、鼓励奖、成功入围奖、优秀奖以及组织奖、单项奖、指导教师奖等。
3.如果省赛有指标限制,则校赛获奖数量不能超过省赛指标的10倍;如果省赛无指标限制,则校赛获奖数量不能超过报名项目数量的1/3。
4.同一项目多个级别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5.校赛获奖须提供校级表彰文件,否则将按照未开展校内选拔赛执行。省赛、国赛获奖证书请准备好,本次可暂时不提交作为备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竞赛项目联络人于下周二(11月16日)前将一级竞赛指导工作量申报表(附件)以及获奖表彰文件一起发至邮箱:wh@cczu.edu.cn。
联系人:王华,88519560,办公地点:文正楼213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20-21学年全校创新创业竞赛i级项目工作量申报表(双创类赛事).xlsx
附件:20-21学年全校创新创业竞赛i级项目工作量申报表(学科类赛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