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常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0    访问次数: 62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凝练常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特色,扎实推进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聚焦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发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基于创新的创业为特色,遵循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本规律,进一步优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示范区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学院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应具有一定特色,突出思创融合、专创融合、科创融合、产创融合。在学生竞赛、教育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孵化等工作领域具有特色、有创新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申报、建设示范区是学院进一步优化、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学院高质量考核与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

示范区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创新为导向、以学科发展为支撑、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内容。示范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突破口,凝练学院特色,全面推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示范区应引领、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师生创新创业活动。

)组织架构

示范区建议由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组长任示范区主任,分管院领导任副主任,1名教师或辅导员任示范区工作联系人。此外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可共同参与。

)条件保障

    学院需对示范区提供必要的人员、资金、场地等政策支持。学院应统筹各类资金,设立创新创业工作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设立相应的专兼职岗位,以保障示范区的正常运行。学院应设立专门用于学生双创活动的场地,能实现项目路演、成果展示等功能,为本学院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主要任务

1.制定、修订相关文件,统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学生竞赛、双创课程等组织工作。

2.进一步强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做好《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管理工作。

3.做好I级竞赛等在内的学生竞赛规划、组织与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培育工作,为“互联网+”“挑战杯”等重要赛事培育输送高质量参赛项目。

4.健全创新创业导师库。不断发展富有经验的校内教师,并丰富和优化校外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大力发展企业家、杰出校友、知识产权专家、投资人等担任校外创新创业导师。

5.积极联系并引入政府、科研院所、众创空间、行业企业等校外资源。为师生双创活动提供支撑与保障,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三、立项遴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遴选认定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区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区培育以下简称“培育点”),学校统一挂牌。各示范区含培育点按计划进一步开展建设工作学校将在学院年终高质量考核、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时对示范区含培育点同步考核

四、政策支持

    学校对于示范区组织机构主要人员每年给予一定工作量支持。同时,在创新创业示范专业、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等各级创新创业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项目评审中予以倾斜;校级示范区可认定为校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给予相应教研分值,给予一定建设经费支持

五、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填写《常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区申报书》(见附件),202275前将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wh@cczu.edu.cn联系人:王华电话:0519-88519560

 附件常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区申报书.docx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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