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介绍09】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发布时间: 2023-10-10    访问次数: 40

一、 大赛简介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决定举办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二、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教育部

2、 承办单位:同年确定的承办学校及其所在地市人民政府

3、 大赛组委会: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和同年确定的承办学校所在地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同年确定的承办学校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4、大赛官网:http://www.moe.gov.cn

三、 赛道组别

1、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2、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四、 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五、 我校竞赛级别划分

2019——今  I级乙等

六、 大赛日程

1、 每三年一届

2、 预计当年3-8月学校开展活动阶段,9-12月省级集中展演阶段,次年1-4月全国现场展演阶段。

七、 责任单位及联系人

1、 归口部门/责任单位:团委、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

2、 联系人及电话:葛酉旖0519-86330139